从“物流追踪网”到巨能“翅膀” 天舟护送“太空快递”安全签收******
中新网北京5月10日电 (王雪姣 马帅莎)5月10日凌晨,太空“快递小哥”天舟四号货运飞船,在专属“物流车”长征七号遥五运载火箭的搭载下,顺利升空,踏上空间站的货物运送旅途。
科研人员为天舟四号配备了三重安全防护,打造了一张“物流追踪网络”和巨能“翅膀”,保证“太空快递”安全“签收”。
三重安全防护举措 守护“物流车”安全
火箭发射具有一定风险,中国电科集团研制的地面安全遥控系统是火箭发射的必要条件,用于发射任务的主动段,通过对火箭发射过程中的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来分析判断火箭状态。一旦飞行出现异常,设备将发送特殊指令启动自毁装置,最大程度避免火箭坠地造成的危害。
运载火箭上还安装了脉冲相参应答机,作为火箭飞行主动段重要的外弹道测量设备,它可以与地面雷达协同完成运载火箭全程实时航迹测量,实时传送火箭的精确位置、速度信息,为研判正常飞行提供决策支撑。
除了依靠光学跟踪、火箭上的设备对火箭监测以外,科研人员专门配备了精密测量雷达。此次发射,中国电科集团研制配备了国内首部大口径雷达遥测一体化系统,可实现对火箭精密跟踪,同时承担火箭遥测信号下行接收与解调工作,对火箭的安全飞行具有重要意义。
5月10日1时56分,搭载天舟四号货运飞船的长征七号遥五运载火箭,在中国文昌航天发射场成功发射。 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测控“天罗地网” 畅通物流配送通道
在运送物资过程中,为了实时捕捉、监控“快递员”的运送轨迹,科研人员在陆海空天、国内外各测控站点,布设了多型号统一测控系统、遥测系统、中继卫星等,共同织就立体通信测控网,全方位、无死角地追踪捕捉“快递”位置。
在火箭送飞行器入轨的过程中,多型号统一测控系统、遥测系统、系列测控通信设备,编织成高效可靠的“空-地信息高速公路网”,通过接收和发送指令,精确测量火箭和飞行器的速度、距离、飞行姿态和角度,为火箭发射和天舟四号成功入轨提供精确数据,控制飞行器按照预定轨迹飞行。
在海上,新一代船载测量雷达可在测量船摇摆的情况下得到和地面一样高的测量精度,有效弥补陆地测量时间不足,延长测量弧段。
“超稳”太阳电池阵 为物资飞天插上巨能“翅膀”
据悉,中国空间站组合体连续工作一天的用电量抵得上一个家庭约一年的用电量。要想满足如此高的用电需求,中国电科为空间站的每一个航天器,打造了各具特色的巨能“翅膀”,它们组合起来宛如一座巨大的“能量加油站”。
其中,为天舟货运飞船打造的国内独创半刚性太阳电池阵“翅膀”,具备高能量、大功率等优势,两翼供电能力超过8kW,其一天的发电量就能满足普通家庭半个多月的用电量。
作为一款高电压、万瓦级的大功率太阳电池阵产品,半刚性太阳电池阵以“碳纤维框架+玻璃纤维网格结构”为基板,在继承天舟一号半刚性太阳电池阵技术基础上,天舟四号货运飞船使用的太阳电池阵产品,进一步提高了三结砷化镓太阳电池效率,解决了低轨道高电压太阳电池阵防静电充/放电等问题,降低了太阳电池阵工作温度,让天舟四号这个“大体格”也能“一飞冲天”,顺利将各种物资运往太空。(完)
再添一城除夕夜不禁烟花,多部门近年引导各地避免禁放一刀切******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据辽宁盘锦市政府网站1月8日消息,盘锦市政府当天作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盘锦市规定,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6日(正月十五、十六),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盘锦市政府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划定小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做好巡查值守、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扫保洁,烟花爆竹燃放遗留物在消除复燃起火隐患后,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转运处理。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辽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除辽宁盘锦、大连外,山东东营、滨州等地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春节临近,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引发热议。 据人民政协网1月9日报道,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屠嫩斐呼吁协调环保、安全和年俗仪式感之间的平衡,将宁波市烟花爆竹“禁燃令”改为“限燃令”,找回更多“年味儿”。 屠嫩斐建议,在年味、安全和污染之间找到平衡,尽快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中国新闻周刊1月7日报道,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在修订中。澎湃新闻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涉及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了《条例》修订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诸葛彩华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条例》工作中,对相关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2018年,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以及适宜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